近段时间,很多就诊患者发现在其他医院已经做过的检查检验,只要报告上有“九江HR”等互认标识且检查检验的时间、技术规范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来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不需要重复再开检查单了,既节省时间金钱,又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根据《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全市三甲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落地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已全面推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目前涵盖45项临床检验项目(生化类、血液体液类等)、290项医学影像检查(CT、核磁共振、X光摄片等)、3 项病理检查。(具体清单见文末)。
一、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包括报告和影像资料)互相认可。
简单说,即在特定范围内,A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在B医院也可以使用。

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好处
有利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简单说,就是患者少花钱、医院提效率。
三、检查检验结果的范围
互认项目涵盖45 项临床检验项目(生化、血液体液类等)、290项医学影像检查(CT、核磁共振、X光摄片等)和3项病理检查。
四、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机构
全国三甲医院。

五、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方式
经由九江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调阅或患者自身携带的其他的三甲医院的纸质报告。
六、如何辨别互认范围内的检查检验结果
对检验报告单、影像检查报告单、图像或胶片上、病理检查单上标注“HR”互认标识的报告单及项目予以互认。
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具体项目清单,可扫码查看。

特别说明:确需重复进行检查检验的,应按规定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检查检验的目的及必要性,并在病历中说明原因。